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承担的责任比例一般由保险合同中的条款来规定。如果保险合同中未规定,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判断。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交强险的赔偿责任是固定的,具体责任比例由法律规定;商业车险的赔偿责任则由保险合同条款规定,通常包括基本险种责任、附加险种责任和免赔条款等方面。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九条:“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责任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一条:“机动车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向被损害人支付保险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四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不依法停车等待交警处理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后死亡、残疾、假死等情形,保险人有权免除赔偿;被保险人重大过失导致损失的,保险人可以适当免除赔偿,但被保险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的除外。”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当事人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风尚。”
以上法律依据仅供参考,请读者在实践中据此谨慎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