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上市公司类型分为两类:股票型上市公司、债券型上市公司。
1、优点
(1)得到资金;
(2)公司所有者把公司的一部分卖给大众,相当于找大众来和自己一起承担风险;
(3)增加股东的资产流动性;
(4)逃脱银行的控制,用不着再靠银行贷款了;
(5)提高公司透明度,增加大众对公司的信心;
(6)提高公司知名度;
(7)如果把一定股份转给管理人员,可以缓解管理人员与公司持有者的矛盾,即代理问题
2、缺点
(1)上市是要花钱的;
(2)提高透明度的同时也暴露了许多机密;
(3)上市以后每一段时间都要把公司的资料通知股份持有者;
(4)有可能被恶意控股;
(5)在上市的时候,如果股份的价格定的过低,对公司就是一种损失。实际上这是惯例,几乎所有的公司在上市的时候都会把股票的价格定的高一点。
法律依据:《证券法》第五十七条,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二)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