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继承公证请律师一般5000元左右,可以结合以下数据确定律师费的数额: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
5,000元的按
5,000元/件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9%;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7%;
5、500万元至
1,000万元部分(含
1,000万元)为4%-6%;
6、1,000万元至
2,000万元部分(含
2,000万元)为3%-5%;
7、2,000万元至
5,000万元部分(含
5,000万元)为2%-4%;
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3%。
一、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包括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等,此外,还需要提交以下的材料:
1、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不可);(死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如果没有复印件,需先至公证处领取一张介绍信,至所在区卫生防疫站开具死亡证明,也可以由死亡时的医院开具;户口本上如果没有死者的户籍注销记录,需提供户籍地警署户籍注销证明,有则不用开具注销证明)
2、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3、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注:申请人应先至公证处领取专用表格,交由死者原单位人事或人事档案部门开具。
4、死者的婚姻证明;
注:指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及生效证明、离婚调解书)、户口本上婚姻状况记载;结婚年代久远或结婚证遗失的,可以不提供结婚证;死者死亡时如果是未婚、丧偶、或离婚的,需提供由户籍地民政局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5、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
请注意不要遗漏,否则需要重新办理;遗产税尚无法律规定,继承权公证办理完毕后,至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时,会另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等,请向该房地交易中心咨询。
6、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