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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期间需要去上班吗

2024-07-12 来源:步旅网

该文介绍了工伤职工在工伤鉴定期间是否应上班以及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相关材料和流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并不按是否进行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和当地劳动部门《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无论是否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按确认意见应当恢复工作的,应当上班。应

法律分析

在工伤鉴定期间,需要继续上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并不按是否进行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和当地劳动部门《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无论是否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按确认意见应当恢复工作的,应当上班。应当上班不上班的,用人单位可以停止支付工资福利待遇。

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期间是否应上班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

二、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

(一)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或工伤鉴定委托书一份;

(二)填交《职工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加贴一寸照片、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三)提交指定医院医生填写的《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临床体检与诊断表》一份,并附医院各种检查报告单;

(四)全部病历资料、医疗检查报告单、诊断书等资料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五)职业病患者,应提供由市疾病控制中心职业病诊断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书;

(六)肢残、烧伤等体表伤残者,应提交伤残部位四寸彩照一张;

(七)工伤劳动者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工伤鉴定的期限

工伤鉴定的期限是在经过治疗后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时尽早申请鉴定。申请鉴定后60日内可以收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对该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之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拓展延伸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情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工伤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因此,工伤鉴定需要上班。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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