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条款主要规定了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问题。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在处理防卫过当案件时,应综合考虑防卫行为的起因、防卫所保护利益的性质、防卫过当所明显超过限度的程度及造成危害的轻重、防卫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当时的处境、以及造成防卫过当的原因。同时,防卫过当案件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但需满足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防卫人主观上没有罪过,并且没有故意的条件。
法律分析
根据《刑法》第20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导致重大损害,那么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然而,根据第3款的规定,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没有罪过,并且没有故意,那么不应负刑事责任,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至于在什么情况下减轻处罚,什么情况下免除处罚,刑法没有明文规定。
根据司法实践,对防卫过当行为裁量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时,应综合考虑以下情况:
(1)防卫行为的起因;
(2)防卫所保护利益的性质;
(3)防卫过当所明显超过限度的程度及造成危害的轻重;
(4)防卫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当时的处境;
(5)造成防卫过当的原因。
拓展延伸
防卫过当减轻处罚与免除处罚实践研究
防卫过当减轻处罚与免除处罚是刑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其旨在鼓励公民自我防卫,同时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然而,在实际司法审判中,防卫过当减轻处罚与免除处罚的适用情况较为复杂,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首先,防卫过当是指在必要限度内,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那么在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基础上,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其次,防卫过当减轻处罚与免除处罚的适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防卫行为具有必要性、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防卫行为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等。如果防卫行为缺乏必要性,或者虽然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是没有造成不应有的损害,那么就不符合防卫过当减轻处罚与免除处罚的适用条件。
此外,防卫过当减轻处罚与免除处罚的适用还需要考虑防卫人的主观故意和防卫行为的具体情况。如果防卫人明知自己的防卫行为可能造成损害,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那么就不符合防卫过当减轻处罚与免除处罚的适用条件。
综上所述,防卫过当减轻处罚与免除处罚的适用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防卫行为的必要性、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防卫人的主观故意和防卫行为的具体情况等。在司法审判中,需要认真审查这些因素,准确判断是否符合防卫过当减轻处罚与免除处罚的适用条件。
结语
防卫过当并非绝对不能负刑事责任,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在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罪过,且没有故意,不应负刑事责任,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因此,在司法实践中,防卫过当的裁量减轻或免除处罚时,应综合考虑防卫行为的起因、防卫所保护利益的性质、防卫过当所明显超过限度的程度及造成危害的轻重、防卫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当时的处境、以及造成防卫过当的原因。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