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第三方能否成为法院执行的对象?

2024-07-05 来源:步旅网

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请求,向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发出履行通知,要求其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如果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后调解无效,夫妻存在重婚、家庭暴力等情况,或感情破裂且分居满二年等情形,可以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一、法院能不能到第三方执行

1、如果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到第三方执行。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五条,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以下简称履行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履行通知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第三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其对被执行人所负的债务,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

(二)第三人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

(三)第三人对履行到期债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

(四)第三人违背上述义务的法律后果。

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调解无效的,是否可以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

结语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被执行人无力清偿债务,但对于本案以外的第三方存在到期债权,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发出履行通知,要求其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给第三方。对于离婚案件,如果调解无效,夫妻双方存在重婚、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恶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可以申请离婚。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准予离婚。如果经过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也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四十五条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