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时,应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四日,而对于重大嫌疑分子,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
法律分析
延长拘留期限至七日法律依据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具体内容是:《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拓展延伸
拘留期限最长可达7日的法律依据及其适用范围是什么?
拘留期限最长可达7日的法律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针对特定情况下的刑事案件进行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该法律依据主要适用于刑事侦查阶段,以确保案件调查的顺利进行和保护社会安全。依据法律规定,拘留期限最长可达7日,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涉及严重刑事犯罪或紧急情况,可以延长拘留期限。拘留期限的适用范围包括刑事侦查、取证、审讯等程序,以确保相关证据的收集和案件的进展。拘留期限的延长需符合法律规定,并受到法律监督和保障。
结语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延长拘留期限至七日。这一法律依据旨在确保刑事案件的顺利侦查和社会安全的保护。拘留期限的延长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受到法律监督和保障。在特定情况下,如涉及严重刑事犯罪或紧急情况,延长拘留期限是为了确保相关证据的收集和案件的进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七节 查询、冻结 第二百四十三条 冻结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对于重大、复杂案件,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冻结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财产的期限可以为一年。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二十七条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无法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