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范围有哪些

2024-07-07 来源:步旅网

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范围有:行为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行为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情形;法律规定的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一、违反限购政策购房合同是否有效呢

违反限购政策购房合同一般无效。购房者在购买房产时有义务切实地了解己方权利义务,不能以未全面或完全了解此项规定而推卸未能履约的责任。购房者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违背诚信原则、故意隐瞒限购政策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属于缔约过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合同无效可追究过失责任吗

如果合同无效是由于缔约过失而导致的,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三、合同有效可以主张缔约过失责任吗

合同有效是可以主张缔约过失责任的。缔约过失责任是行为人违反先合同义务或附随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法定情形主要有: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