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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旧房改造住宅楼转让合同

2024-06-26 来源:步旅网

危旧房改造住宅楼转让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 林场 木工厂院内南部的林业职工危旧房改造住宅楼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所在舍力林场林业职工危旧房改造住宅楼楼号即购楼指标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借甲方名义购买此楼房。

二、此楼为新建,楼层定位为四层,面积为八十平方米左右。每平方米价格为一千一百八十二元。

三、此楼危旧房改造补贴(国家及林场场方补助款贰万元)全部由乙方享有,以后如有国家或林场场方给职工(甲方)的其他补助款(福利待遇)都由乙方享受。乙方在此合同签订之时,一次性付给甲方转让金壹万元人民币。甲方在此楼过户为乙方房产所有权证中途不得反悔,若反悔则甲方必须承担诉讼时此楼房的实际评估价值的两倍赔偿给乙方。

四、此楼房的购房款和税费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直接支付给收款单位,甲方只是名义上的付款人,真正的付款人实为乙方,因购买此楼房而开具的收据、发票、合同及其他书面材料甲方均应交给乙方保管。此楼房的一切权利归乙方所有,甲方对此楼房不享有任何权利。

五、甲方应在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此楼房能交易后,积极地协助乙方将此楼房过户到乙方名下,办理所有权证,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房屋过户为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后止。

八、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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