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社会保险法》及配套法规规章,全面落实市人社系统“全市社保百日推进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市社会保险宣传活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____年5月1日至5月31日
二、目标任务
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法》,使全市各镇区和有关部门更加重视社会保险工作,并依法履行职责,推动社会保险“全覆盖”;使广大职工、群众准确把握社会保险法的重要意义,理解社会保险权利和义务,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使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使社会保险法的立法精神和理念深入人心,使全社会更加了解和支持做好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局成立社会保险宣传月活动组织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我市社会保险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李正岭副局长担任,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劳动监察科、就业促进科、养老保险科、医疗和工伤保险科、调解仲裁管理科及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政策法规和劳动监察科,具体负责社会保险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认真开展宣传活动
1、开展媒体宣传。在电视、广播、报纸上开辟专栏、专版,对《社会保险法》及配套法规、规章,《工伤保险条例》、《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等进行广泛宣传。
2、开展网络和热线宣传。利用局网络平台开展宣传活动,开设《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专栏,及时更新网页内容,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同时,充分发挥“12333”热线咨询服务作用,搭建好社会保险与百姓网络热线互动平台,解决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局信息中心牵头,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配合。
3、开展窗口宣传。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陈设《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文本。在窗口摆放宣传材料、服务指南及经办流程等资料,供群众领取、阅读。
4、开展社区宣传。各镇区、街道选择人流量大的场所悬挂关于社会保险方面的宣传横幅,有条件的通过公告栏张贴宣传单、宣传画,用通俗易懂、贴近群众的标语、口号向群众宣传社会保险政策法规。
5、开展现场宣传。5月19日上午9:00__ 11:00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一次社会保险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各镇区设立宣传咨询点,设置宣传气模、宣传展板,组织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接受咨询、解答问题,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和掌握《社会保险法》的各项规定。主场所设在市法制广场,局政策法规和劳动监察科牵头,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准备宣传资料等,同时参与现场宣传。
6、开展上门宣传。结合我局“四百四挂钩”活动,各挂钩服务责任人深入挂钩企业、镇村宣传《社会保险法》,全面准确地将社会保险政策送到基层。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开展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宣传是当前人社系统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镇区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宣传社会保险、推进社会保险全覆盖的重要意义,将社会保险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策划,抓好落实,扎扎实实做好社会保险宣传月工作,为推进社会保险全覆盖打下良好基础。
2、务求实效,改进服务。局机关各职能科室及经办机构要按局统一要求切实做好社会保险宣传月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能,完善社会保险的工作机制,通过社会监督促进社会保险全覆盖,提升服务质量。
3、齐抓共管,通力协作。局机关各职能科室及经办机构要按照局明确的具体任务、时限和要求,任务分解到人,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