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甲方:
乙方:
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作出版的图书:
(1)书名:
〔原书名〕:
〔原出版单位、年度及版次〕:
(2)作者(或原作者、译者):
(3)估计字数:
(4)发行方式:
(5)预计出版日期:
二.甲方保证:
(1)从图书选题、征集、评审、编辑加工到印刷校对的整体工作质量。
应达到乙方出版物的水平。
(2)甲方按文化部《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和《书籍稿酬试行规定》;支付作者(或译者)基本报酬、印刷报酬和样书,并执行其他有关规定。
(3)本手稿(或翻译手稿)是作者(或译者)自己创作(或翻译)的原始手稿。
不抄袭、侵犯他人著作权,也不允许一次投两票;否则,作者(或译者)和甲方应承担后果,并赔偿给出版社造成的经济损失。
(4)本书由甲方独立经营,按规定纳税,自负盈亏。
本书出版后三个月内,乙方应按代码支付%的管理费。
重印时,管理费按%支付。
首次出版的最低管理费为人民币。
(5)根据文化部关于合作出版的规定,甲方应在图书印刷前及时通知乙方印刷运行情况。
(6)如本书通过新华书店公开发行,甲方应委托乙方代为办理相关事宜。
图书出版销售税由甲方承担(出版销售税=码海洋_70%_1.5%),如委托乙方交付图书,应在图书出版后三个月内交付给乙方。
如系甲方自行发行,应持有营业执照,并按规定纳税(营业税=外国代码*3%)。
税款可在三个月内委托给乙方或直接支付给当地税务局。
(7)本书出版后,甲方应给乙方50本首次印刷的样书;重印时减半。
3.乙方保证:
(1)根据文化部的通知要求,乙方全权负责图书的合作出版,“未经出版社最终签字,不得出版稿件”。
因此,除了按照工作程序有效地将图书纳入乙方的出版计划管理之外,还要做好选题审批、稿件和装帧设计稿件的质量审核、证据(包括版权页)的印前审核三个环节的检查工作。
乙方指定同志为本书的联系人编辑。
(2)根据文化部关于合作出版通知的规定,本书的独家出版权为乙方所有,期限为10年。
本书的纸型由乙方管理。
通过本协议,甲方有权以出版社的名义出版、印刷和发行本书。
(3)乙方允许甲方使用出版社的名称出版该书。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的格式在图书上打印版权页,统一书号为“”。
(4)当甲方在编辑、装订设计(包括封面、版式、插图)和校对方面需要支持时,乙方应优先提供服务,并按质量按时完成工作。
对于所提供的服务项目,甲方应按出版局规定的标准直接支付给相关同志。
(5)甲方同意乙方经销处协助图书销售。
关于配送数量、配送折扣、现金支付方式等事宜,配送办公室应与甲方另行签订销售合同。
四、图书的定价,应符合文化部出版局规定的标准,每册不超过元(封面加)。
甲方提议,乙方同意。
5.如果任何一方因某种原因中途退出合作出版或违反本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双方均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所有经济损失。
6.本议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名、盖公章)(签名、盖公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字日期:本合同联系人: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