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分为六大类,共计100分,即所务管理15分、法治宣传20分、人民调解20分、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15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20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0分。
具体指标见附表《___年度基层司法所工作考评细则》
二、考核办法
1、各司法所在本年度12月20日以前认真对照考评细则准备好自查报告和档案资料。
2、对基层司法所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将采取查看平时工作记录和年终考核的办法进行,对照具体指标逐项打分。
3、年终考核由局党组组成考核组到各所采取查资料、听汇报、看实效的办法统一进行。
4、考核组听取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司法所本年度工作的总体评价。
三、结果运用
1、对考核分低于90分的,其司法所、所长不能参与任何荣誉性评比,且司法所长当年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2、考核结果达到优秀等次的司法所,次年司法所工作经费上浮20%核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