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园区保安部奖惩条例为了加强园区保安队伍的建设,提高保安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技能,具体体现奖勤罚懒、按劳分配的原则,经管理处领导批准,在保安员每月工资范围内实行浮动奖金制度。
其评比与奖惩标准如下:
1.0奖金分配档次
1.1一等奖:
1.2二等奖:
1.3三等奖:2.0奖励标准2.1值勤中一贯警容严整、举止端庄、精神饱满;2.2文明值勤、礼貌待客,收到业户好评;2.3工作态度端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值勤中多次发现、处理不安全因素和隐患;2.4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或奋不顾身排除各种自然灾害事故;2.5在各项业务培训考核中成绩优异;2.6考勤中无病事假;2.7助人为乐,拾金不昧价值较高;2.8相互团结,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自觉服从管理;2.9揭发坏人坏事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2.10其它视情况奖励。
3. 0惩罚内容3.1违背职业道德,监守自盗、私自抄拿客户及公司物品;3.2乱搞男女关系,造成及坏影响;3.3屡教不改,工作散漫,目无领导、不服从管理与任务分配;3.4打架斗殴,侮辱诽谤同事、拉帮结派、挑拨同事间关系;3.5玩忽职守,擅离岗位,造成严重后果;3.6对业务培训不认真对待,考试成绩多次不及格;3.7拒不执行上级交办的任务或执行不彻底,临阵退缩脱逃;3.8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公安机关处理;3.9月考勤累计病事假超过三次的(涉及当班期间的),上班迟到、早退超过三次;3.10偷窃同事财、物;3.11工作中弄虚作假;3.12其它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凡触犯上述行为之一的,当月奖金全部扣除,并予以辞退,当月工资扣发三分之一。
触犯法律的或给公司造成名誉、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及进行经济赔偿。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月不得享受
一、二等奖;
有下列行为一条以上三条以下(含三条)的,将享受半奖(三等奖的一半);
有下列行为三条以上的,当月奖金全部扣除,并视情况从工资中追加处罚。
3. 13站姿走姿、懒散不端正,屡次纠正仍不见改观;3.14上班后不按规定着装、警便衣混穿、警容不整;3.15未经领班允许,不按时交接岗;3.16当班期间睡觉或作与工作无关的事情;3.17不遵守岗位职责,责任心不强,警惕性不高,将无关人员或车辆放入园区,尚未造成后果;3.18值勤中方法不当或使用不文明言语,引发纠纷和投诉;3.19无故不参加训练和业务培训或培训、训练中不积极;3.20外出不请假或不按时归队;3.21在岗上会客;3.22训练、培训考核成绩不及格;3.23其它视情况处罚。
警卫每月奖金由各班领班评定,警卫领班每月奖金由主管评定。
奖惩制度各领班要贯彻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重奖重罚者,报管理处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