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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清洁卫生监管制度

2024-06-26 来源:步旅网

住宅小区清洁卫生监管制度

为了把甲、乙双方的合约责任落到实处,使分承包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约中的对甲方承诺的清洁卫生工作的全部内容,特制定以下监管巡查制度。

一、巡查内容

1.小区庭园路面、架空层、泳池四周;

2. 绿化带的公共清洁卫生;

3.各处果皮箱内的垃圾清运及冲洗;

4. 各类标识牌、阅报栏、桌椅、沙滩椅、路灯、草坪灯的清洁;

5. 地下车库排水、消防通道、人防门、采光井、培训室、活动室等清洁卫生;

6. 各单元楼道扶手、消防栓、电梯厢、消防门、玻璃窗的清洁;

7. 南大门、东大门、外围栏杆等四周的清洁;

8. 楼房的天面、阳台、天花、墙面、灯照。

二、 检查制度

1、 日检:每天与分承包方现场主管对上述清洁区域内的庭园路面、楼道、车库、外围栏杆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检查1-2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根据检查结果填写一式两份《分承包方保洁工作检查记录表》由双方在日检表上共同签名确认后,各留一份存档,作出相应的整改措施,检查分轻微不合格、严重不合格;

2、 月检:由管理处经理组织保洁主管、监控人员每月共同对清洁服务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考证,要求分包方现场主管与区域经理或以上级别的负责人共同参加。具体检查时间和方法,不提前知会分承包方,根据检查结果填写一式两份《分承包方保洁工作检查记录表》,双方签名确认后,并抄送公司品质管理部。评估报告作为是否扣减分包方当月清洁服务费的重要依据;

3、 季检:由福田管理中心会同温馨家园管理处,每季度组织1次对分包方该季度总体工作情况的全面评价。包括查阅该季度清洁检查记录、小区客户意见调查以抽查等内容和形式(具体时间、过程及内容均不提前向分包方知会),并于下季度10日前根据检查结果出具《清洁服务分承包方工作评估报告》,对该季度清洁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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