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工程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六)1.应根据劳动局有关规定,组织对电工、司炉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员工进行技术考核,持有操作证者才能上岗。
2. 各班组均应有专人任安全员,负责监督安全操作情况。
3. 根据劳动安全规程,制定各二种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
4. 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在进行有危险的设备检修时,主管或负责人应亲自到场。
5.对变配电、锅炉及压力容器必须进行年度检修。
6. 对中央空调、变配电、锅炉的各种表、阀等必须定期送有关单位进行校验。
7. 变配电室、锅炉房、冷冻机房、卫星站等为重要机房,应设警戒牌,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8. 处理蓄水池的入口处、机房、变配电室均应上锁,钥匙应由专人保管。
应对员工进行急救及消防知识的教育考试。
9.建立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0.避雷装置必须在雨季前进行测试检查,对锈蚀部分要除锈上漆。
11.对各配电设施的接地,要定期保养检查,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