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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合同

2024-06-26 来源:步旅网

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合同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一、范围和形式

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听证是指制定落实决策重大事项之前,由村支部或村委会主持,本村或涉及到相关事项的县、镇相关单位、相关人员、党员或群众代表等,对决策事项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

(一)听证范围。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确定相关重大事项的决策,主要是:村务管理、财务管理、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公共公益事业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二)听证形式。由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议事员参加听证,其他村民可报名参加,遇特殊情况也可扩大听正面。

(三)听证原则。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和效率的原则。听证会一律公开举行。

二、听证的组织

(一)领导小组。各村委会成立重大事项听证领导小组,由5~7人组成,村支部书记兼任组长,成员由政治素质好、办事公道、热心公益事业的村支部委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或村民小组长代表组成。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和效率的原则,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主持听证会议以及指导村委会听证报告的运用。

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事项,由村支部、村委会根据群众反映,经村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由村委会负责拟定该事项的听证

实施方案,听证领导小组在举行听证会的前7天发布听证公告,公告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及参加方式,村民议事员外的其他村民可自愿报名参加听证(听证代表者必须亲自参加,并应如实反映意见,并保守秘密)。领导小组对听证事项拟定方案提出意见后,最后形成听证报告送政府备案。

三、听证监督

全镇各村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听证必须服从镇党委领导,党委成立由镇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听证监督小组,监督小组对听证事前事中事后的合法性进行全程监督,并监督村委会把听证报告运用到重大事项的决策中来。若听证未通过的则不得违规实施。如若发现决策听证时主持人违反听证程序、徇私舞弊,镇党委将委托镇纪委宣布听证无效,并按规定权限追究相关人员相关责任。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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