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生转学、休学、复学行为,根据上级相关部门政策,对我校的学籍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入学
1、凡满六周岁的学龄儿童,按照近入学的原则,凭实际常住户口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由中小报教育局统一办理学籍。
2、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要求,严格控制各班人数。
3、建立学籍档案,每学期由班主任负责记载学生德、智、体情况。
二、转学
1、外省、市、县的转学学生,需凭原校发给的转学证明书、户籍证明报中小登记办理手续,经同意后再到我校办理手续。原在本镇范围内,他校就读的学生,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插班手续。本校转出学生的办理手续,首先到本校提交申请,然后上报中小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转出即可。
2、对符合转入本校条件的学生应及时安排学习。
三、休学和复学
1、因病需要治疗、休养者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学生家长提出申请,本校批准后可以休学。有其他正当理由需休学者,也要由学生家长申请,学校批准。
2、休学期限为一年。学生休学期间,本校保留学籍。
3、休学期满或休学期未满请求复学者,需经有关单位证明,学生家长申请,学校审核批准后,才可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