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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罪既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如何处理?

2024-07-02 来源:步旅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爆炸罪既遂的处罚及认定标准:危害公共安全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爆炸行为可通过积极作为或不作为方式构成犯罪,对象可是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物。对于可预见但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行为,属故意犯罪。

法律分析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爆炸罪既遂如何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犯爆炸罪既遂的人应这样处罚:以爆炸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认定爆炸罪的标准是什么

1、爆炸行为有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基本方式。如直接点燃爆炸引发爆炸,就是积极的作为方式,而行为人负有防止爆炸发生特定义务,并且有能力履行这种特定的义务而不履行,以致发爆炸,就构成不作为爆炸犯罪。

2、爆炸行为指向的对象是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物。某些爆炸行为,行为人主观上是指向特定的人或者物,但发生在人群密集或者财物集申的公共场所,客观上危害了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也可以爆炸罪论处。因为在这种场合用爆炸的方法杀人、毁物,对这种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不可能没有预见,有预见而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就是一种故意犯罪。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爆炸罪的相关规定,对于犯爆炸罪既遂的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处罚。如果爆炸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以爆炸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如果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爆炸罪的认定标准包括积极的作为方式和不作为的犯罪行为,以及行为对象为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物。对于有预见而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的故意犯罪行为,也会被视为爆炸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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