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提供助学贷款,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大学学费和住宿费。贷款办理时间为工作日,具体时间根据地区而定。办理时需携带相关文件。贷款对象包括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贷款利率按照LPR5Y-30个基点执行。办理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户口簿等。续贷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办理。
法律分析
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地享有受教育权,顺利圆梦大学,国家开发银行向考入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周六、周日一般是不办理的,只有工作日办理。工作日的具体上班贷款时间,依据各地工作安排略有不同。大多为工作日8:30-11:30,15:00-17:30。也有的为工作日:8:00-12:00,14:30-17:00。贷款人根据当地安排进行相应的选择前往贷款办理。
贷款人在进行贷款时,应带上相应文件前往办理地点进行如实办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范围及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为准)正式录入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
贷款利率及利息: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的贷款市场报价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利息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由借款人支付。
办理所需材料:
首贷:学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申请表》原件;《认定表》原件。
续贷:现场办理需提供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远程办理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办理。
结语
国家开发银行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贷款,确保他们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实现大学梦想。办理时间一般为工作日的特定时间段。贷款人应携带相关文件前往办理地点如实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费和住宿费而发放的信用贷款,无需担保和抵押。贷款对象包括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LPR5Y-30个基点执行。办理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户口簿等。续贷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办理。
法律依据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生资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落实高等教育(含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等国家资助政策的资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补助资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资金、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等。
第九条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补助资金、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资金、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等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物价水平、相关学校收费标准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
第十七条
学生资助资金纳入各级政府预算管理,各级财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单位要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学生资助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管理。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