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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后法人限高令能解除吗

来源:步旅网

在企业破产清算期间,法人限高令不能被解除。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如企业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债权人同意解除等,才能够解除法人限高令。
企业破产后法人限高令是指在企业破产清算期间,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在特定时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制措施。该限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将资产转移至其他企业,导致债权人权益的损失。
在我国,企业破产后法人限高令是由人民法院依法制定并实施的强制性措施,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被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破产清算期间,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在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限制措施。
企业破产后法人限高令限制的内容包括:
1、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高级管理人员;
2、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担任其他企业的监事、董事或其他管理人员;
3、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以任何形式拥有其他企业的股权或出资。
综上所述,企业破产后的法人限高令是一项非常严格的措施,必须严格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第二条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 G 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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