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抵押贷款已经下达,但卖方尚未过户,可以查看买卖合同中是否有过户时间。如果有,接近过户时间时需要书面通知卖方前来过户。最好通过书面通知,让卖方明白要求。如果卖方在通知后仍未过来过户,可以在时间过后马上启动法律程序,起诉他违约。根据买卖合同,违约责任通常会赔偿总房款的20%,因此需要与中介处理好关系以确保交易顺利完成。
法律分析
二手房抵押贷款已经下达,但卖方尚未过户,该怎么办呢?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翻开买卖合同正本第二页,看看其中是否有过户时间。如果有,那么在接近过户时间的时候,您需要书面通知卖方前来过户。最好是通过书面通知,这样可以让卖方明白您的要求。如果卖方在通知后仍然没有过来过户,那么在时间过后,您可以马上启动法律程序,起诉他违约。根据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是有所体现的,通常情况下会赔偿总房款的20%。因此,您需要与中介处理好关系,以确保交易顺利完成。
银行不放款的原因有很多。如果是因为信贷政策原因导致银行放款放缓,那么这种情况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您只能等待银行放款额度达到指标时再进行放款。如果是因为买卖双方或中介公司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银行不放款,那么这种情况属于合同违约。在这种情况下,违约方需要依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
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结语
二手房抵押贷款已经下达,但卖方尚未过户,可以查看买卖合同中是否有过户时间。如果有,在接近过户时间时,需要书面通知卖方前来过户,并通过书面通知让卖方明白要求。如果卖方在通知后仍然没有过来过户,可以在时间过后马上启动法律程序,起诉他违约。根据买卖合同,违约责任会赔偿总房款的20%。因此,需要与中介处理好关系,以确保交易顺利完成。如果银行不放款,可以等待银行放款额度达到指标时再进行放款,或者与银行协商解决。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需要遵循相关规定,如果买卖双方或中介公司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银行不放款,需要依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设有抵押权的商品房,其抵押权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但是已经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并与担保权人办理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人请求买受人偿还贷款或者就抵押的房屋优先受偿的,不应当追加出卖人为当事人,但出卖人提供保证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