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有效提高管店中学第三、第四画室学生美术专业成绩,甲方愿意短期聘用(约56天)乙方两位承担第三、第四画室教学任务,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方愿意聘用乙方二人承担第三、第四画室的教学任务,乙方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和课程安排。
第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不提供饮食。
第三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甲方付给乙方每人每天300元工资(工资以天计算,每天三个时段,上午、下午和晚上。)
第四条:乙方遵从甲方课程安排。教学时间:20xx年10月为20天,11月不少于24天,不多于28天,12月份1至10号共10天。时间段可由乙方自行安排,但必须保证教学时间段。
第五条:若乙方单方违约,不完成教学时间和教学任务,乙方自愿退还在管店中学所领的所有款项。
第六条:经双方商定,乙方力求第三画室学生在安徽省美术专业课考试中270分及以上不少于10人,第四画室不少于16人。
第七条:甲方承诺,第三、第四画室学生在安徽省美术专业课考试中,在指标(第三画室10人,第四画室16人)的基础上,每超过一人,再补工资20元/天,但以400元/天封顶(包括基本工资300元/天)。
第八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交通安全、医疗等责任由乙方自己负责。
第九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解除。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对教学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