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愿将个人房产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乙方,由甲方负责协调兰州市国资委过户更名,产权由兰州市国资委统一办理。细则如下:
一、房屋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长新路19—21号
二、小区名称:兰州市国资物业第三佳园
三、房屋坐落:兰州市国资物业第三佳园5号楼18楼1804号
四、朝向:西南
五、房屋结构:二室二厅一厨一卫
六、建筑面积:94平方米
七、转让价格:每平方米6600元,总价:620400元
八、其它费用:
1、公共维修基金:6580元
2、天然气安装费:2332元
3、有线电视安装费:360元
4、电子防盗门:194元
5、装修保证金:20xx元
6、装修垃圾清运费:600元
7、20xx年物业管理费:1692元(减去20xx年11、12月,20xx年1、2月共4个月564元,剩余1128元)
8、电梯维护费:300元
9、水费:26.50元
10、楼道亮化费:18元
11、过户更名费:甲乙双方各半1.5%,计9306元
合计: 23408元 共计:643808元
九、付款方式:分两次付清房款
1、乙方看好该房后,与甲方签订房屋协议转让合同,首次支付甲方总房款的70%,计45万元,而后甲方办理过户更名手续。
2、甲方办理完过户更名手续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30%的房款计193808元,甲方即可向乙方交接房屋,并说明房屋使用须知及注意事项。
3、房屋交接完成后,即表示转让成功。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见证方各执一份存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