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豪明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需要,需将甲方部分劳务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订立正式《下老乡豪明村集体经济劳务合同书》如下:
一、承包总价
第一条:甲方将基地劳务(大肉姜种植)承包给乙方,承包价格:贰仟壹佰圆整(¥_____.00元)。
二、合同期限
第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日生效,合同工期为20xx年3月13日至20xx年3月28日,甲方经代表会议讨论需将基地种植劳务(大肉姜种植)发包,但承包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三、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主要负责集体经济大肉姜种植基地砍草、耕地、打坎、排沟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每项工序,由村干部轮班监工。
第四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要求和甲方对之特别规定的标准,在施工中应确保自身生产安全工作。
第五条:甲方在乙方工作结束后30天内以转账形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劳务承包费。
第六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给予支付劳务承包费。
(二)、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的甲方要求的工作及责任的,在该工作业务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签字):
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