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劳务派遣人员,即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 劳务派遣单位(甲方)依法向用工单位派遣的劳动者(乙方)与 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甲、乙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三、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劳动者均应本人签字和盖章。
四、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要填写的。请打上“/”,填写不下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七、本合同自二OO八年五月一日起启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方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经营地址联系电话
第二条 劳动者基本情况
乙方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现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省(市)市(地) 县(市、区)街道(乡镇)
二、用工单位的基本情况
第三条 用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三、劳动合同期限
第四条 本合同为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日生效,于年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 甲方应当将其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乙方。
第六条 用工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内容是:
第七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八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工作标准是: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由甲方报市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许可后实行。
第十条 因生产工作需要,经用工单位与乙方协商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用工单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36小时;甲方和用工单位保证乙方每周休息一天。
第十一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保证乙方按照国家、自治区的规定享受各种法定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甲方或者委托用工单位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
用工单位对连续使用乙方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乙方享有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第十三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