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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教育信息咨询服务合同书 篇9

2024-07-16 来源:步旅网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咨询事宜,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 服务项目

  乙方为甲方提供就下列项目的信息咨询服务:对甲方所销售产品进行市场细分与目标市场的选择等。

  二、 项目完成期限及收费

  1、 以上服务项目收费共计人民币 31800 ,签约后预付全部费用的70%,为人民币 31800 ,在项目完成时一次性支付剩余费用。

  2、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内开始实施教育信息咨询服务,并在一个月内完成所有的咨询服务。

  三、 甲方乙方的基本义务

  (一) 甲方的基本义务

  1、 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2、 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 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4、 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定相冲突。

  (二) 乙方的基本义务

  1、 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 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 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完成提交项目报告。

  4、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共2页 第1页

  1、 本合同在签约并成功付费后生效。

  2、 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或由第三方调解。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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