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建设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小写)元。
六、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现场
本合同双方约定盖章签字后生效。
七、质量与检验:
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八、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清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超过壹万元费用由发方人承担。
九、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十、质量保修:
质量保修: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或者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发方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十一、合同生效与修正:
1、双方在协议书的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2、除本通用条款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可终止。
3、合同的权利全部终止后,发包人承担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议保密等义务。
十二、工程其它补充条款: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