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提交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乙方应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委托工作:
(1) 第一阶段 ;
(2) 第二阶段 ;
(3) 第三阶段 ;
(4) 其他: 。
2、 如果乙方代理/从事 相关事宜需要成立专门的服务团队,乙方应保证服务团队成员的主要工作人员相对稳定,若需变动,乙方需事先通知甲方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
3、 汇报
(1)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对甲方需了解委托事务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及时给予答复。
(2) 乙方应当在每个工作阶段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汇报,汇报的内容包括阶段性的工作成果、工作的难点以及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汇报最终工作成果。
(3) 乙方对于执行委托工作中的突发情况要及时向甲方进行汇报。
(4) 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未履行本条款约定的及时汇报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要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