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方:减肥(以下简称甲方)
被授权方:减肥 加盟连锁店(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按照《临沂减肥品有限公司管理及加盟方案》的条件及规定,甲方授权乙方在县 镇 乡街道设立减肥 加盟连锁店(下简称 店),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约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授权许可
1、乙方对甲方经营系列品牌、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需充分认同。
2、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有权利使用减肥商号、品牌、标志等标志性服务。
3、乙方使用甲方表识和经营产品时,不得有损害减肥品牌形象和经营其他公司减肥洗涤用品的行为。
4、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脱离加盟体,另行经营。如上所诉行为,经查实,甲方有权采取制裁措施(包括撤销经营资格和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条:经营方式
1、店设立后,乙方应自行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等申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责任书。经营区域,经营范围必须在减肥的许可范围之内,否则不可进行经营(包括减肥品、洗涤品、日用品、小百货、减肥器械、减肥咨询服务、信息传播、品牌推广等)。
2、乙方自筹资金主动办理相关经营手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所有有经营产生的债权债务民事责任。
3、乙方应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如电话、电脑、收款机、传真机、监控仪器、电视、DD等,办公设备并办理相关联网手续。
4、乙方经营时必须明码实价执行甲方所制定的统一零售价格,可根据市场情况提出调价建议,品准后方可执行,并应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收款票据。
第三条:合作方式
1、乙方向甲方出具本人身份证,提交加盟设立___________的书面申请。
2、甲方为乙方提供自营的系列减肥品、洗涤品、日用品、小百货、减肥器械、减肥咨询服务、信息传播、品牌推广等。
3、甲方不经营的商品,乙方如有需要,需提前向甲方申请,在不影响减肥整体经营理念的前提下,给与批准。批准后可少量采购,自营。乙方自购商品金额不得占到加盟店商品总金额的20%。
4、甲方提供减肥店招名称,经营品牌促销材料,人员培训(彩妆、减肥、促销)及销售政策活动方案。
5、甲方收取一坊加盟保证金两万元,合同期满清算后返还乙方。
6、货款结算,甲方经营的自由代理品牌按_____折供货(也可打款享受厂家政策),流通品牌按进价顺加1%供货(县城至加盟店运费由乙方负责),先付款后发货,不得拖欠。
7、甲方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负责商品调换,但距保质期不足18个月的商品,过期商品,破损者不予调换。
8、甲乙双方对因本合作而获知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随意向
第三方泄密,但中国现行法律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权利
(1)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店面配备提出建议性、参考性的指导意见。
(2) 甲方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销售价格的执行情况等,随时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3) 乙方在加盟期间如果出现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企业形象受损、出现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偿经济、名誉损失。
2、 甲方义务
(1)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优质货品。在实际工作中培养乙方经营理念,帮助设计动销活动方案。
(2)为乙方提供门店装修设计方案和商品区域陈列方案。
(3)向乙方提供经营知识、产品培训、员工培训、专业店务知识等相关信息及资料。
(4)提供给乙方减肥内部经营理念,对日常经营方面的咨询与指导。
(5)与乙方共享所在区域的减肥会员资料。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1)依照本合同约定在指定地域内开展以减肥为门店广告宣传的经营产品活动。
(2)拥有本合同约定在指定地域内加盟店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3)负责本合同约定在指定地域内加盟店的人员招聘与使用、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等。
(4)有权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培训、会议、交流等活动。
(5)对甲方提供的商品不满意,可以提请退换。
3、 乙方义务
(1) 维护减肥的品牌形象,实事求是介绍推广甲方提供的商品,不做夸大虚假宣传或其他有损甲方形象的宣传广告活动。
(2) 将 店面照片提供给甲方备案;保持与甲方网络联网营业,及时上传货品销售、库存、会员资料等数据,与甲方保持经营思路一致。
(3) 履行加盟协议,努力开拓当地经营覆盖面;举办商品促销活动;收集、反映客户意见、问题、困难;提出产品改进及经营发展方向的意见。
(4) 遵纪守法,规范经营,自主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民事、经济、法律责任。
(5) 不得损害甲方及其他减肥加盟连锁店的声誉,不贬低、诋毁其他商家及产品,宣传、广告内容不得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冲突。
(6) 不得利用本加盟店及销售渠道推过及销售其他公司的减肥品、彩妆、洗涤品、日用品、小百货、减肥器械、减肥咨询服务、信息传播、品牌推广等;不得强行推销任何商品。
第六条:配货、换货、退货
1、 配货
(1)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公司产品订货单选购商品。
(2) 乙方按订货单的金额向甲方公司缴纳足额的货款。
(3) 货款到甲方,财务部门确认后,予以发货。
2、 换货
(1) 甲方竭X为乙方提供优质产品。若发现发货错误或确属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发现当时就与甲方联系,进行调、换商品。
(2) 乙方办理换货手续,应将该批货物的随货单据,由负责人签字连同需调换的商品货物返回甲方公司。经审核无误即可调换。
(3) 换货的产品从发货日起6个月内,可按同等价值的产品换货;6个月以上10个月以内,按80%等价值的产品换货;10个月以上的商品按50%等价值的产品换货。
(4) 申请换货之商品必须属于正常销售商品,而非赠品或折扣商品,所有宣传资料不予退换。
(5) 乙方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组织销售,正常商品,后进货两次,前货出现积压,破损,损失乙方自负。乙方要保持商品更新,完整;库存不足时应及时满仓补货。甲方发现乙方库存不足,在提醒无果后,有权主动配货,乙方必须缴纳该货款。
3、 退货
(1) 乙方在收到甲方所配送货物后当场验收,经查验后如对商品包装、质量、日期、数量等不满意,需要退货,立即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甲方回复后,可完全退货。配送货物到店____日后再有异议,需甲乙双方协商。
(2) 配送货物距到店时间3个月后,在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情况下甲方负责乙方的商品退货。
(3) 乙方距商品保质期不足18个月的商品,过期商品、破损商品,甲方提供商品销售处理意见或方案,不予退货。
(4) 季节性商品在过了销售季节后,或在甲方通知调退期限逾期后,将不予退货。损失乙方自负。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履行加盟合同期间;乙方如果连续3个月没有进购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甲方视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合同规定区域的特许经营权,收回带有减肥的字牌其他标识。扣除加盟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与乙方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减肥加盟店、连锁店。乙方原购进甲方货物自行处理,不予退货。甲方对乙方造成的经济、声誉形象损失,有权追偿,并保有诉至法律的权利。
2、 加盟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店址、店铺法人代表如要变更;必须在1个月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
获得甲方批准同意后,乙方方可执行。乙方如私自出让该区域加盟店经营权益,甲方视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合同规定区域的特许经营权,收回带有减肥的字牌其他标识。扣除加盟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与乙方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减肥加盟店、连锁店。乙方原购进甲方货物自行处理,不予退货。甲方对乙方造成的经济、声誉形象损失,有权追偿,并保有诉至法律的权利。
3、 加盟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拖欠甲方货款____日以上,甲方每次扣除乙方加盟保证金元,并在
保证金中除此次货款。停止供货,待补齐加盟保证金后,甲方才开始供货。货款拖欠发生3次,甲方视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合同规定区域的特许经营权,收回带有减肥的字牌其他标识。扣除加盟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与乙方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减肥加盟店、连锁店。乙方原购进甲方货物自行处理,不予退货。甲方对乙方造成的经济、声誉形象损失,有权追偿,并保有诉至法律的权利。
4、 加盟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如若出现以下情况:
商品价格不统一;
专业服务标准不统一;
在甲方不知情,没有授权的情况下,私自购进商品;
不服从甲方在业务经营方面的管理协调;
5、 甲方将先以沟通,说服,乙方更正;如不更正,甲方将停止购货;再次出现以上情甲方将况停止购货,,扣除加盟押金10000元。沟通无果,乙方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视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合同规定区域的特许经营权,收回带有减肥的字牌其他标识。扣除加盟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与乙方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减肥加盟店、连锁店。乙方原购进甲方货物自行处理,不予退货。甲方对乙方造成的经济、声誉形象损失,有权追偿,并保有诉至法律的权利。
第八条:合同期限、解约终止、争议解决
1、合同期限:自年月合同期满后,乙方在该区域拥有优先续约权。
2、合同期满前,乙方应主动通知甲方提出是否续签合同。
如乙方不再继续合作并无续签合同,就失去了经营减肥的特许经营权。乙方应向甲方提出清算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在10内与乙方办理清算手续。乙方应将《临沂减肥品有限公司加盟协议书》,和带有甲方减肥商标字样的字牌、店招和宣传材料等物品,退换甲方。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合同执行的,必须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相关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不再继续合作,乙方应向甲方提出清算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10天内开始启动清算手续。乙方应将《加盟授权书》和带有甲方减肥商标字样的字牌、店招和宣传材料等物品,退换甲方。清算结束,甲乙双方对结果均无异议,在《减肥解约清算书》签字,双方解约。清算手续:
(1) 乙方加盟店内,所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电话、电脑、收款机、传真机、监控仪器、电视、DD等经营设备,乙方自行处理。备注:收款机内所存经营数据,必须在甲方监督下彻底销毁,不得有任何保留。
(2) 加盟店装修、柜台、货架、房屋,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在签订《减肥解约清算书》后,不得再使用减肥字样进行宣传。如有违反,甲方将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法律责任。
(3) 乙方店内货物,必须在甲乙双方下共同清点。清点单据单据,乙方签字确认。
(4) 乙方货品价值核算办法:不影响再次销售的商品,按原进货价退款。保质期不足18个月的商品,按原进货价1%80%折价退款。过期商品、破损商品、无法销售的商品,甲方不予收回退款,乙方自行处理。
(5) 乙方加盟店内自购货品,甲方不予负责,乙方自行处理。如发现乙方自购货品中有与甲方货品重复、品类相同、假冒伪劣商品,甲方视乙方违背加盟合同,将视违约严重情况,酌情扣除加盟保证金。
(6) 商品清点、货款结算结束,无发现乙方有违约情况,甲乙双方对清算结果均无异议;在《减肥解约清算书》签字,乙方货物全部交给甲方后,货款和加盟保证金返还乙方。
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如有争议可协调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向签约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严重影响对方声誉的行为,守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另一方追究法律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则:
甲方:减肥 乙方:减肥 加盟店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代表身份证号: 代表身份证号:
签约地:省县 路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