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将有关供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供货内容: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 产品,共计单品 个(详见核定产品报价清单)。
二、 供货价格:
1、按供货价扣点(供货价不能高于高桥市场价);
2、按零售价扣点(零售价不能高于其它周边超市价)。
注:(1)如有价差,甲方有权调整或自行购进。(2)乙方提供新产品,应与甲方协商另签合同。
六、交货地点:甲方仓库
七、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商品质量: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商品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如有不符合国家有关质量部门要求的商品,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其它事项:
1、乙方必须按合同所规定的商品内容和甲方计划按时送货。对包装损坏的商品、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滞销的商品和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甲方有权下柜、退货或拒收。
2、对不遵守公司制度和公司程序,对报价不实,谋取暴利的供货商,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或自行购进。
3、凡进入公司销售的产品,如连续三个月月销售在同类产品中最末尾的一位,甲方单方有权终止合同。
4、如需上促销员的供应商,促销员月底薪为3天事假。对促销员的底薪或提成按月付清。否则公司有权在货款中代扣。
5、如细小商品乙方要求进入自选柜的,流失由乙方自负。
十、补充事项
以上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须共同遵守,受法律保护。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税号: 电话:
代码证:地址:电话:传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