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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供货合同 篇2

2024-07-16 来源:步旅网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将有关供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供货内容: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 产品,共计单品 个(详见核定产品报价清单)。

  二、 供货价格:

  1、按供货价扣点(供货价不能高于高桥市场价);

  2、按零售价扣点(零售价不能高于其它周边超市价)。

  注:(1)如有价差,甲方有权调整或自行购进。(2)乙方提供新产品,应与甲方协商另签合同。

  六、交货地点:甲方仓库

  七、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商品质量: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商品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如有不符合国家有关质量部门要求的商品,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其它事项:

  1、乙方必须按合同所规定的商品内容和甲方计划按时送货。对包装损坏的商品、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滞销的商品和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甲方有权下柜、退货或拒收。

  2、对不遵守公司制度和公司程序,对报价不实,谋取暴利的供货商,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或自行购进。

  3、凡进入公司销售的产品,如连续三个月月销售在同类产品中最末尾的一位,甲方单方有权终止合同。

  4、如需上促销员的供应商,促销员月底薪为3天事假。对促销员的底薪或提成按月付清。否则公司有权在货款中代扣。

  5、如细小商品乙方要求进入自选柜的,流失由乙方自负。

  十、补充事项

  以上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须共同遵守,受法律保护。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税号: 电话:

  代码证:地址:电话:传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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