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同意将座落在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特就有关事项经双方议定订立如下合同:
租赁期限:租赁期为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壹年为 元整,一次性付清。
第二、租赁押金为 元,本合同签订之日付清,若乙方实施中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押金。在租赁期满后,如未损坏店面及有关设施,乙方可收回押金,但不计利息。
第三、装修,乙方根据需要,可在店内装修,但应先经得甲方同意方可为之。装修不得破坏原有结构,保证店面完好。
第四、其它事项:
1.租赁期内的一切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物管费、税易耗物品的补充等等,概由乙方负担、交付。但必须保存好缴费收据,以便甲方收店租进查看费用交清情况。
2.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赁时,应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并重新签订合同,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若乙方不再续租,应在终止日将店面完好的归还。
3.乙方不履行合同而中途退租时,则不退还押金及以后的租金,同时应提前半个月告诉甲方,离店之前,需经甲方查看店内有无损坏情况,一切费用交清后,才可离店,店内若有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在租赁期乙方有转让的权利但是应事先通知甲方,取得同意方可转让,否则不退押金。并负责后果,若甲方无故收回店面(指租赁期内)则赔偿押金及退回终止日以后的租金。
4.在租赁期间如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及其它事故,概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定。
6.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注:此店不得经营饮食生意。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