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出租方代理人:身份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
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车牌号: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租赁事项:
第一条租赁物
第二条租赁期
甲方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将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第三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车位租金在本协议签订日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人民币元
第四条租赁物的所有权
甲方是车位的所有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有对该车位销售、转让、转租、抵押等行为。
第五条责任与义务
1.在租赁期间,车位如有被他人占用的问题,乙方直接与物业联系解决,甲方不负责任。
2.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该车位发生的任何车辆,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甲方不负责任。
第六条续租于提前终止合同
1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提前15天通知甲方,甲方在租赁期满前5天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
2.租赁期间,乙方确需退租车位,提前中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合同中止后,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期的租金。
3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车位,提前中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合同中止后,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期的租金。
第七条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当日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
出租方(代理人):承租方: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