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确保果品质量,打造“齐圣”名牌,甲方金华市婺南脐橙试验场有限公司,以江西省安远县鹤子镇油蔡村为果品生产基地,由胡居林同志负责验检收购果品。为落实质量、产量、经济责任,本着互助互利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条款如下:
1、品种质量:品种,数量吨,规格无病斑,无果蒂脱落、汁多化渣香甜、糖度高、可溶性固形物达______%以上,果皮光洁、新鲜有光泽的优质果。
2、收购时间:从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
3、收购价格:按当地市场价和甲乙双方协定每公斤______元,合计每公斤______元。
4、工酬金费:每年甲方应付给乙方的工酬金,每公斤______元。
5、应付款:甲方应在采果前15天预付乙方20%收购金,给乙方作为收购定金,其余货到果品规格质量达到规定要求付清全部货款。
6、乙方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把好质量关,维护本公司的大局利益,如发生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7、甲方责任:甲方必须及时按合同规定付给乙方各项收购金费和工酬金。如发生拖欠乙方各项规定金费,乙方可向劳动局及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甲方除付欠乙方的金额外,还需承担因此造成的误工、补偿等费用。
8、履行地点:合同履行地金华。
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0、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