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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牌设置合同书 篇10

2024-07-16 来源:步旅网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庆阳市金典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西大街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广告位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广告位基本情况:

  1、投放位置:

  2、投放数量:

  3、主材规格: 6米×18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该广告位租赁期限为一年,即从  年月日至年 月日止。

  第三条

  合同金额:

  1、单立柱广告发布费总金额共计人民币:人民币元/年 (大写:)

  2、上述费用包括乙方对该广告的策划、制作、建造、报建、维护、维修、租金、电费和税金等。

  第四条

  双方责权: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2、甲方须及时向乙方缴交广告发布租金。

  (二)乙方责任:

  1、广告其制作材料、施工费、用电增容、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和支付,施工安装均需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及广告牌美观、完整。

  2、乙方负责做广告维修和保养工作。如出现光源故障、广告画面损坏等情况,乙方应于及时修复。

  3、乙方在发布广告时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广告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及缴交有关费用。

  (三)租用期内,甲、乙双方不能无故终止合同,但如因市政或城市规划要求等原因导致甲方广告位不能使用时,则双方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其租金乙方按甲方所租用实际时间计算。

  (四)如因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约的,双方免责。

  第五条

  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甲方对此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甲方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向乙方提出申请。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双方签订合同必须信守,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违约方需按当年租金的5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

  第七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庆阳市金典广告有限公司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  年月 日  日期:年  月

  篇二:高立柱广告牌租赁合同(甲方修订)

  高立柱广告牌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北屯得仁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广告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广告位基本情况:

  1.广告牌位置:

  2.广告牌数量:座

  3.第二条

  租赁期限:该广告位租赁期限为5年,即从20xx年月日至

  第三条

  广告牌租赁使用方式、广告牌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1.广告牌租赁使用方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广告牌租赁使用期限为5年,广告牌租赁数量为座面。第5年座广告牌乙方免费使用,第1、2、3、4年乙方有偿使用甲方座广告牌;

  2.广告牌租赁费用:广告牌租赁合同签订日起第照3万元/座广告牌支付甲方,数量为座,共计费用:元(大写:元整);第2年,乙方按照4万元/座广告牌支付甲方,数量为座,共计费用:元(大写:元整);第/座广告牌支付甲方,数量为座,共计费用:元(大写:万元整)。第4年,乙方按照万元/座广告牌支付甲方,数量为座,共计费用:元(大写: 万元整)。

  3.广告牌租赁付款方式:

  租赁期第一年的租金支付时间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费用共计:元(大写:元整); 第二年租金支付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前,乙方支付甲方费用共计:元(大写:  元整); 第三年租金支付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前,乙方支付甲方费用共计:元(大写:  元整);

  第四年租金支付时间为日前,乙方支付甲方费用共计:元(大写:元整);

  4.履约保证金: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元(大写:  元整),若出现本协议第五条项下违约情形须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滞纳金的,甲方可直接在该保证金内扣除;无违约情形的,甲方于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足额退还该保证金。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并权拒绝乙方不合理要求,关于乙方要求的设计广告发布内容,甲方有权监督并提出修改或更换意见。

  2.甲方保证乙方对本次合同中约定的广告位置具有完全的广告发布权和经营权,以及在广告发布期内该广告牌周边半径米内无遮挡物;

  3.甲方负责广告牌办理广告媒体设置、发布的有关手续及交付关于其他广告牌办理的一切费用。如因该广告位使用权产生的一切纠纷,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4.甲方负责合同期内对广告牌设施的保养和维修,确保广告牌设施达到画面安装条件,广告牌主结构的质量由甲方全权负责。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决定发布内容,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因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安装画面期间的人员安全问题有乙方负责。

  2.乙方进行画面的安装、更换及维护工作时,须保证广告牌质量不受损,因乙方工作造成的广告牌主体及相关硬件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负责广告牌的日常巡视及形象督导,如出现画面安装不当等问题需及时修复,避免影响甲方设施的社会形象,乙方发现属甲方负责的质量问题时,须立即通知甲方进行维护和修复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乙方须做好广告画面摘除等相关善后工作,将本合同所涉广告牌恢复原状交付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保证设计的广告内容或设计样稿的合法性,若因乙方设计的广告内容侵犯第三方权利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对于乙方要求发布的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甲方可要求乙

  方予以修改,修改广告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拒不修改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终止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2.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定及双方约定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须支付给对方本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3.不可抗拒的因素指无法预见的或超出甲方合理控制的事件,比如自然灾害、战争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赁费用按照实际发布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要求及时支付租金,迟延支付的,乙方每逾期一日缴纳,按当期应缴租金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乙方实际付款时间逾期60日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合同续签

  1.乙方优先权:在合同期满前六个月,双方可就延长合同事宜进行商议,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签的权利。

  七、争议解决:

  若合同履行中双方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北屯市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保存二份,所有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或代表人):  法人(或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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