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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2022-10-03 来源:步旅网

 ·如何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注:详细请点击蓝字
  一、所需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行驶证》
  二、办事流程
  三、办理时限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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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有关规定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暂住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和有效期1年以上的《暂住证》;
    ·单位的身份证明,是《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军人的身份证明是,军人身份证件和团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地址的证明;
    ·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留证件;
    ·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的身份证明,是该使馆或者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出具
     的证明。

  二、办事流程

业务项目 办事地点 提交资料 咨询电话
1.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车管所一楼大厅服务台
2.登记审核 车管所一楼大厅6号窗口 《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及相关手续  
3.档案审核 车管所一楼大厅10号窗口 交验相关资料 6297982
4.车辆检验 车管所机动车登记受理厅16号窗口 交验车辆 6297985
5.领动车登记证书 车管所一楼大厅11号窗口 交相关资料 6297985

  三、办理时限
    (一)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登记证书作废,自受理之日起满30天后,重新核发《机动车
     登记证书》并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的事项以及补发前
     办理的所有登记事项。自受理之日起至重新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之日止,停止办理
     该车的各项登记业务。

   四、有关规定
   (一)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登记证书作废,自受理之日起满三十日后,重新核发《机动车登
   记证书》,并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的事项以及补发前办理
   的所有登记事项。自受理之日起至重新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之日止,停止办理该车的各
   项登记业务。
   (二)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登记证书》于受理当日予以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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