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顾问方(乙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真实、平等的基础下,受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 20__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的合作咨询服务,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恪守。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在协议有效期间,甲方承诺聘请乙方作为本合同所涉及服务的唯一顾问,提供全程咨询服务。
2.在协议有效期间,甲方须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联系人: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邮箱:_______】代表甲方行使各种权力与义务。该工作人员将作为本合同的主要联络人员,统筹协调甲方团队配合乙方开展咨询服务及项目申报相关工作。
3. 甲方须及时提供满足申报项目要求规定及乙方开展工作所必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甲、乙双方要全力解决协议有效期间遇到的问题,共同争取项目能顺利推进。
5.甲方须按照协议第三条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应得报酬。
二、乙方指定专业团队为甲方提供以下的服务:
1.企业调研:乙方专业人员向甲方人员解释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政策的导向,引导企业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框架体系。按照体系要求,帮助甲方进行企业内部诊断,向甲方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
2.方案设计:乙方在对甲方充分调研和诊断的基础上,与甲方充分协商和汇总企业资源,判断甲方提供资源的能力和潜力,向甲方提供以国家高新认定为目标导向的体系建设方案。包括:研发机构管理体系,成果转化体系,立项与产学研体系,知识产权体系,科技财务体系,人力资源体系。实现项目立项和进度控制、项目费用控制、人力配置管理、产学研过程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主要功能。
3.规范和完善科技财务管理体系:建立科技财务支撑框架体系,指导甲方对近三年的研发活动进行梳理,确定企业技术方向,知识产权方向,立项方向,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研发经费的管理活动。
4.规范和完善甲方的知识产权体系:帮助甲方在近几年的研发活动中,搜集,整理和挖掘技术创新点,规划企业的知识产权方向。
5.协助甲方建立成果转化体系和产学研活动开展,乙方将与甲方协商技术创新方向,在乙方的高校和科研机构资源中,帮助甲方建立并开始产学研活动,产学研合作的方向,研究与开发的范围。
6.乙方将在申报期按照相关规定协助甲方编制申报材料并完善相关证明材料,协助完成材料的在线申报和纸质材料的校审、印刷和装订。
7.乙方将指导甲方在国家高新申报后,公示之前按照体系进行逐步规范、健全,协助甲方准备高新抽查,检查。
8. 甲方费用结清后,乙方为甲方提供申请一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服务或一项软著申请服务。(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而产生的申请至授权阶段官费均由甲方承担)
三、咨询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作为委托方,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本合同所涉的咨询服务费用按照以下方式收取:
1、本项业务委托需支付人民币共计仟元整(_______)(不含专项审计等费用),付款方式为:_______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使用自有资金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_______)。
甲方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甲方使用自有资金向乙方支付剩余咨询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元整(¥)。
2、如果需要交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铜牌费用,在领证时由甲方支付给主管部门。
3、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_______
开户行:_______
账号:_______
四、技术情况和资料的保密条款
1.非因法律规定之需,乙方对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与甲方有关的商业、技术及其他业务信息负有永久保密义务,除非该信息已经合法进入公知领域;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与项目无关人员或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向社会披露,否则,将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数据(不论是为履行本协议的目的披露还是偶然、无意获得)以及因本协议履行所获得的任何成果都是在保密情况下提供的,均为机密信息,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这些信息自行使用或披露、透露给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包括本单位的非相关人员,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根据申报程序须向有关政府部门或专家学者披露上述保密资料,由甲方或由甲方委托乙方提交。
4.本保密条款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五、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服务内容完成并结清费用终止。
2.若本协议涉及的项目未获得立项,本协议自行终止,各方互不追究责任。
六、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自行终止,致使该项服务无法实施时,乙方不返还已收的款项。若因乙方原因(如破产清算、被吊销营业执照)致使项目不能实施时,乙方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
2.若因任何天灾、自然因素或公敌行为,政府政策及行为,火灾、水灾、罢工、地震等不可抗力原因,或其他不受双方控制的原因的出现,使得本协议终止履行或无法进行,受阻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则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商议是否延期、终止或继续履行本协议。
3.甲方应及时足额支付咨询服务费。甲方逾期未支付的,乙方有权以未付咨询服务费总额为基数,参照月息2%的标准向甲方收取资金占用费,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收取;甲方拒绝支付服务费的,乙方有权终止项目实施。如因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导致乙方追索过程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七、其它
1.甲乙双方变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在变更一方未书面通知的,对方文件的送达均以本合同约定联系人和联系地址(含邮箱地址、QQ群/微信群)为准。
2.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协议履行期间,经协议双方签署的其它文件,视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与本协议冲突得,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4.未尽事宜,协议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