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
乙方(居间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顾问,协助甲方联络洽谈办理合作的相关服务和代理居间咨询服务等。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服务内容:
1. 负责为甲方在参与______________发包的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招投标事宜进行咨询、联络等,协助甲方投标工作。
2. 甲方中标后,协助甲方与项目方进行合同谈判期间的沟通与交流,促成工程合同签订。
3. 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协助甲方协调项目方付款事宜。
二、本合同履行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但项目方与甲方签订意向合同(书)或备忘录后,本合同期限顺延至委托方与资金方签订协议,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本合同项下的居间服务费(佣金)时终止[项目分若干期工程进行都按此合同执行]。
三、双方责任
1.乙方以合法方式积极协助甲方进行运作,以尽快获得项目方的认可。
2.保证对所有知晓的涉及甲方自身商业机密的文件,资料,数据,计划,商业意向等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同意的除外)。
甲方责任:
1. 向乙方提供项目所需的文件、资料等。
2. 保证向乙方所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合法及有效,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3. 在乙方对甲方项目进行前期运作的过程中,应给予乙方积极的配合。
4. 甲方不得在乙方未知会的情况下与乙方安排的项目方达成任何形式的协商和谈判,并不得将谈判结果对乙方进行隐瞒;[如果必须变更项目须书面通知乙方同意并补充协议后进行]。
5. 恪守诚信,不论甲方以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形式单方面与乙方代为联络的项目方达成合作,甲方在与项目方签订正式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应主动如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居间服务费(佣金)。
四、居间服务费(佣金)数额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居间服务费(佣金)数额按照项目合同总金额的5%现金支付给乙方;
3、上述居间服务费(佣金)为税后款项,所涉税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五、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
甲方如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佣金)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人民币500万元。该罚金与本合同项下规定的项目居间服务费(佣金)同时支付。
若因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任何不合法的行为方式导致工程合同无效,应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___元(或甲方投入此项目的各项成本损失)。
在合同履行期间,一方或双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责任, 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在恢复通知对方能力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法律规定的方式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证明。
六、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 本合同居间服务费(佣金)的履行,以项目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合法有效为前提。
2.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违约方承担诉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七、其他
1.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附件,说明,解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本身及其附件的修改,补充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合同。
2. 如果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则该条款被视为无效,但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应有效,并有约束力。
3.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全部付清项目的居间咨询服务费用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4、本合同自动终止后,乙方不承担甲方与项目方之间,在履行双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相关协议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纠纷而导致的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