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制记账凭证,对我来说并不是第一次,但这次在李老师的带领下,对此,又有了新的认识与理解。大一做出纳实训时,潘老师采用的引导的教学方式,在这种情况下,我自身的出纳知识不够扎实。在本次实训中,暴露了一些问题也得到新的经验:
首先,关于原始凭证的审核。审核原始凭证是记账的第一步,主要审核凭证的真伪和是否应该作为附件。审核原始凭证的真伪,一看发票上的水印,可以来检验真伪;二看原始凭证是不是符合经济业务发生;三看原始凭证的金额是否符合实际。判断原始凭证是否要作为凭证附件的时候,应当根据业务的发生看哪些是需要作为附件的。例如:增值税的发票有四联,分别是发票联,存根联,记账联,抵扣联。作为出纳,只需要根据记账联来进行业务处理,也就是只有一张作为附件。进账单,由于企业是采取倒打的形式,它虽然由出纳填写,但应该交由对方单位,因此,不能作为附件。
其次,根据发票来做账务处理。平时,我都是根据题目来编制出纳分录,填制记账凭证。但这种处理方式,在实际的工作中根本不可行。拿到一张增值税发票就应当想到是销售还是购买货物,联想到相关出纳科目,在草稿纸上写出纳分录,再填写凭证。还有,发票上有很多出纳信息,如果一味的根据题目做实训,会很麻烦。
再其次,明确角色,应当正确认识自己在实训中所担任的职务。否则会将“出纳”与“出纳”的界限搞混。一开始,我错误的认为凡是有经济业务的发生,出纳就应该登记相应的记账凭证,账本。其实,狭义的说,出纳的工作只需要处理资金的收付,核算,保管。像在本次实训中的第十题:公司加工业务,税款委托银行收,就以为出纳应做处理。其实,它涉及到的出纳科目是应收账款,其他业务收入,应该由出纳做账。银行工作与出纳工作的区分。在银行进账单的回单上有一个“受理银行盖章”,需要银行盖章。在开始的处理过程中,业务的不清晰,就会在回单上盖章。这也是一个误区。
另外,在整个实训过程中还应注意其他的细小细节。凭证上数据填写时,应当符合书写标准;填写时还应当仔细,不得涂改;作为一名出纳还应当掌握银行账户业务处理,转账支票结算的业务处理,商业汇票结算业务的处理……最后“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任何理论上的知识,都需要通过实践来考核自己是否掌握。本次实训,有助于我掌握新的知识,培养自己在这方面的能力,为以后成为一个出纳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