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xx年年初以来,面对宏观经济下行的压力,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房地产业“稳需求、去库存、控风险、促转型”的房地产新政策。20xx年11月10日,习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时对房地产业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要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发展”。随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房地产去库存确定为20xx年我国五大经济任务之一,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也明确提出,“以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带动住房等消费”。至此,因地施策,分类调控,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成为地方各级政府的一项新任务。
近日,市委党校科干二班第五调研组分别到市房管、规划、国土等多个职能部门进行走访,了解了我市房地产库存整体情况和积压的主要原因,与万达、碧桂园、飞扬、葡萄园、汉通等多家房地产企业的高管进行座谈,听取了他们对我市房地产化解库存的意见。通过全组成员共同商榷,形成一致意见,撰写此调研报告。
一、我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库存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中心城区累计库存商品房389.6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6.13%,去化周期29个月,其中商品住房商品住房达到263.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1.8%,去库存化周期23个月,比20xx年末下降1个月,非住宅库存126.23万平方米,去化周期63个月。
1、从中心城区商品房类型结构看,住宅263.4 万平方米, 占待销商品房总数的67.6%,工业厂房7.36 万平方米、占1.89 %,商业101.87 万平方米、占 26.15%,办公6.48 万平方米、占1.66 %,其他10.51 万平方米,占2.7 %。
2、从中心城区商品住房面积看,单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宅7061套、 49.05万平方米,分别占总数的28.16 %、18.61%;90—12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宅11765套、124.59万平方米,分别占总数的46.91%、47.27%; 120—144平方米普通商品住宅4739套、61.83万平方米,分别占总数的18.9%、23.29%;144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商品住宅1513套、28.54万平方米,分别占总数的6.03%、10.83%。
3、从中心城区商品房销售情况看, 20xx年,中心城区共销售商品房16124套、156.07 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16.85%、19.42%,其中住宅12139套、133.38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18.38%、20.59%。其中单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宅 2118 套、 16.52万平方米,分别占总数的17.45 %、12.39%;90--144平方米普通商品住宅9600套、109.18万平方米,分别占总数的79.08%、81.86%;144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商品住宅421套、7.68万平方米,分别占总数的3.47%、5.76%。
截止今年3月底,中心城区库存商品房367.74 万㎡,比去年年底减少21.89万平方米,去化周期26个月,较去年年底减少3个月;其中商品住房242.65 万㎡,去化周期19月,较去年年底减少4个月。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20xx年我市中心城区商品房库存量和销售量均出现增长,增长幅度基本相同,截止今年3月底,虽然库存量有所减少,但库存量偏大的局面仍未改变。
对比相似情况的十堰市,我市房地产去库存压力也大体相同。据房产在线统计,截止到20xx年6月30日,十堰城区累计可售住宅套数为41062套,同比增长14%,累计可售住宅面积为4538983.72平米,同比增长13.9%。其中张湾区累计可售现房3943套,面积约411485.26平米,茅箭区累计可售现房11536套,可售面积1323384.19平米,白浪区可售现房843套,可售面积约93613.05平米,各区域都有大量的可售现房。而根据十堰目前现状,每年能够消化掉的房源大约在15000套左右。就此看来,仅截止于6月30日止的房源库存就需要三年的时间来消化。
二、我市房地产库存量偏大的主要原因
1、土地供应量过大。受本地财政依赖土地收入和前几年房地产火热的影响,20xx年以来,荆门和国内、省内很多三、四线城市一样,出现了土地供应节奏过快的局面,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xx年年底,我市中心城区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但还没有动工的房地产开发用地超过4000亩,而据分析,每年市场需求量大约不会超过1000亩,也就是说,现行已经出让的土地的消化期将超过4年,土地存量仍处于高位。
2、市场需求相对不足。房地产市场需求大致分为自住性需求、改善型需求、投资投机性需求和被动型需求。从自住型需求来看,新型城镇化是增加商品房销售的重要动力,不仅需要土地、户籍等制度的配套配套,还需要确立产业支撑。然而荆门实际情况是,传统产业的升级换代还存在一定的难度,城市的凝聚力、辐射力相对不足,加上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进城人口每年增幅不大,新增购房需求并不充足。从改善型需求来看,90年代初期购买房改房的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成为市场的主体,但由于近3年来开工建设了3298套、29.68万㎡的企业职工集资建房和20xx套、38.432万㎡的天鹅小区团购房,分流了相当部分的有效需求。从投资投机性需求来看,尽管省、市出台了刺激楼市的若干意见,但对楼市起决定作用的宏观经济环境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再加上房产税、住房信息联网、不动产统一登记等潜在因素影响以及住房价格的持续走低,我市投资性需求受到抑制。从被动型需求来看,我市“三化”同步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步伐虽然大大加快,但被征收人基本选择原地产权调换,在市场上主动购房的需求不足。综上所述,土地供应过大与市场需求不足的叠加是造成商品房库存量过大的主要原因。
3、市场信心不足。受国际金融危机感和全国房市调整大环境的影响,消费者信心不足,认为商品房还有一定的降价空间,持币观望气氛浓厚。
三、我市已采取的去库存措施
针对我市商品房库存量大、消化周期长的实际,20xx年以来,我市在控制新增总量的同时,把去库存作为惠民生、稳市场、促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消化库存商品房,取得一定的成效。
1、政策引导去库存。从20xx年9月至今,我市出台了《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办发[20xx]50号)、《关于创新保障性住房供应方式的指导意见》(荆政办发[20xx]38号)、《关于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和提取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和提取政策的通知》等文件,从支持合理住房消费、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完善土地供应机制、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加强房地产行业监管等方面激活楼市,政策主要亮点体现在“二个创新(创新保障性住房房源筹措方式、创新棚户区改造安置方式)”、“三个调整(调整普通商品住房缴纳契税的基数、调整个人普通住房再次上市交易的计算时间、调整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和“五个放宽(放宽贷款条件、放宽唯一住房条件、放宽普通住房标准 、放宽购房落户条件、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放宽商品房价格和户型调整限制)”。该系列文件的出台,大大提振了市场信心,促进了市场的活跃。特别是《关于创新保障性住房供应方式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逐步减少或停止政府直接投资集中新建保障性住房,采取政府采购的方式,按照“价格合理、面积合适、质量合格”的原则从市场上收购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房源,鼓励开发企业将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转轨为保障房, 鼓励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民间资本收储存量商品住房进入租赁市场等多种形式,多渠道的消化库存商品住房,打通了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之间通道。如20xx年10月,我市按照荆政办发[20xx]38号文件精神,启动收购温州大厦小户型库存商品住房作为公租房,共收购9套,635平方米,目前已经拨付收购资金217万元,开发企业将于今年8月交付使用。
2、货币化安置去库存。20xx年我市加大了棚户区改造和拆违控违的力度,我们紧紧抓住这一机遇,制定出台了《荆门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暂行办法》(荆房征委[20xx]1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中心城区拆违补偿政策的意见》(荆政办发[20xx]44号),在棚户区改造和控违拆违中,采取被征收人自主安置、政府采购房源安置、政府搭桥被征收人团购商品房安置等方式,大力推进货币化安置。东宝区海慧沟拆违是荆门市20xx年度“一号工程”,该片区共有违建楼11栋,房屋405套,总建筑面积3.774万平方米,涉及住户307户。在拟定拆违补偿方案中,市政府明确规定违建户全部通过购买库存商品房进行货币化安置,目前通过政府搭桥,采取竞争性谈判、政府公开征集等方式,在洋丰西山林语、洋丰嘉园、天鹅山庄三个小区中征集646套房源供违建户选择,307户全部在上述三个小区中全部安置到位。去年市中心城区棚改货币化安置总共1821户,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51.89%,高出省定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40%的目标近12个百分点,按户均110平方米计算,仅棚改货币化安置这一项,就消化了中心城区近20万平方米的商品住房库存。
3、市场引导去库存。去库存的真正主体在企业。我们在完善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的基础上,按照“日统计,月监测,季分析”的时间节点,每季度召开一次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会,定期公布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情况,特别是分类通报新增土地购置数量、房地产开发投资、新开工项目与面积、销售面积、销售均价、库存商品房结构等情况,一方面引导开发企业通过营销模式电商化、建立线上社区服务平台、构建“医养结合”新型模式,加快库存商品房的销售。另一方面针对库存商品房主要集中在商品住房、商业用房的特点,积极引导开发企业探索商业综合体、工业地产、旅游地产、养老地产、农业地产等新领域,促进商品房开发类型多元化。20xx年,我市中心城区共批准预售商品房195.62万平方米,其中非住宅面积达54.77万平方米,占总量的28%,同比上升近10个百分点。全部非住宅地产中,属工业地产的一马光彩、鄂中再生资源、两岸三地华中创业中心等项目占了总量的19.4%,从参加座谈企业高管发言中我们了解到,他们采纳分析资料后,及时对未施工项目在户型设计、住宅与商业用房比例作出调整,有的甚至在可预见销售不畅情况下,主动降低了容积率。还出现了如东方国际广场的写字楼及福寿居的养老医疗类地产,企业项目种类呈现多元化趋势。
三、对我市房地产去库存的建议和对策
房地产业作为一个具有高度综合性和关联性的行业,在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去房地产库存化,对于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对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防范社会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目前面临的经济新常态以及发展新机遇,建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继续落实房地产新政,促进房地产行业平稳发展
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之一,平稳增长才是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之路,房地产市场过热或过冷都会影响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全市上下要进一步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审时度势,充分认识做好房地产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重要性。要进一步落实房地产新政,切实履行政府部门管理职责,综合运用规划、税收、金融、土地等手段,以提高政策的执行效果,强化监管职能,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2、合理引导,积极鼓励住房消费
一是积极推动农民工市民化。对选择进城落户的新市民,其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上房屋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等权益继续受法律保护。对进城购房不愿办理户籍迁移手续而只办理居住证的农民,依法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培训、公共文化、社会救助、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权利,其子女进城接受义务教育的,享有与城镇居民子女同等待遇,由所在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明确土地“双挂钩”中补偿给农民的资金,可以到城区购买商品住房。此外,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有偿退出机制,鼓励、引导新市民按照流转、退出等方式处置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承包土地,增强农民的购买力。二是实行购房补贴优惠和房票政策。可借鉴外地经验,对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购房人凭网签合同备案证明和完税凭证向房管部门申请,由市财政部门给予安家补贴。试行房票制度,对市区内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被征收的,被征收人可凭“房票”自愿选择某一房地产项目安置,并可一次性享受18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偿(助)费。被征收房屋的市民可用“房票”自购商品房,抵扣购房款时由参与“房票”安置的开发企业在正常市场售价基础上给予适当优惠,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房票”金额的部分免征契税。三是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支持作用。适当放宽优质楼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登记备案、贷款发放等方面的条件,将优质楼盘个贷放贷条件由原来的项目主体工程封顶调整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时。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农民、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范围,支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新市民、农民、个体工商户利用公积金购租住房,扩大住房消费;建立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调剂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实现资金盈缺调剂,平衡资金头寸,化解资金流动性风险。
3、创新商品房消化渠道,打通“三个通道”
重点就是在全面打通商品住房与保障性住房、棚改房、安置房三个通道。一是购买商品住房作为公租房由试点向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项目延伸。从20xx年开始,要整合中央、省、市保障房补贴和廉租住房易地建设资金,集中分批购买部分库存商品房房源用于公租房配租。二是货币化安置范围由棚改项目向所有房屋征收项目延伸。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因公共利益征收的项目,除集体土地上已经开工建设的安置点外,一律不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原则上一律实行货币化安置。三是货币化安置方式由政府购买房源和组织团购安置向被征收人自主安置延伸。重点就是搭建征收项目安置房源库,打造安置房超市,引导、支持被征收人用货币补偿款自主购买商品住房,最大限度满足被征收人个性化多元化住房需求。
4、推进供给侧改革,确保市场有序供应
一是合理调控房地产开发用地。对已经出让还没有动工的房地产开发用地进行全面清理,并根据市场供求状况,结合商品住房存量、未开工住宅用地总量等指标,合理确定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规模、布局和节奏。对住房供应明显偏多或在建住宅用地规模过大的区域,适当减少或暂停住宅用地供应,管控好土地供应闸门,从源头上减少新的库存。对已供未开发用地,超过约定开工期限,但未达到闲置土地认定条件的项目用地,经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可办理开、竣工延期,合理调整开发时序,放缓上市节奏,确保商品房有序供应。二是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对于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规划条件强制性内容的前提下,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适当调整套型结构;对已编制完成规划设计方案审批但尚未动工建设的地块,根据所在区域人口规模及周边配套情况,在不突破片区控规总用地、总建筑规模、容积率,满足公建配套等条件的前提下,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调整商住比例。对已供未开发用地,根据市场状况,研究制定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的用途转换方案,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创新型产业、品牌商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
5、配套相关政策,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落实金融支持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支持房地产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制订有效措施,积极争取房地产开发贷款额度,支持资质良好、诚信经营的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的有市场前景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并提高贷款授信审批效率,及时发放贷款,促进商品住房的开发建设。进一步缩短放贷审批周期,配足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和改善性普通住房的信贷需求。每年年终,人行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度发放的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及个人住房贷款进行统计排名,相关部门根据排名情况,于下年度相应调整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与住房相关联的存款支持。二是积极发展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各类机构投资者等组建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经纪机构,通过长期租赁或购买库存商品房,开展规模化、专业化的租赁经营。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库存中长期持有部分房源,直接向市场开展住房租赁规模化经营。鼓励库存压力较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过先租后售、共有产权等模式运营商品房。三是优化发展环境,不断规范市场秩序。简化审批流程,减少住房开发审批的中间环节,同时适当降低房地产相关税费,并控制好土地出让价格。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严肃查处房地产交易环节以及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要加大房地产企业虚假交易、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等严重扰乱楼市正常交易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空间。加快问题楼盘的处置进度,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尽快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四是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分析。继续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准确把握和判断房地产市场走势,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市场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五是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搭建好楼市交易平台,让房地产交易更加便利化和透明化,吸引广大购房需求者和投资商,甚至是外地人来荆门购房兴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