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公共文化设施设备的维修保护、标识标牌提升。根据《关于明确20xx年度文化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任务的通知》(宣文旅办【20xx】17号)要求,我市需完成2个乡镇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7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升任务。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稳步推进我市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阶段性目标:
1、对我市乡镇、街道以及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设备(含文化设施、书籍、文化广场、文体设施等内容)维修保护、标识标牌提升。
2、完成西津街道、南山街道2个乡镇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河沥溪街道坞村社区等7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升任务。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目的主要是使项目预算编报有据可循,项目收支合法合规,资金使用落实到具体的项目活动中,达到预期目标。绩效评价的对象是戏曲活动正常开展,助推戏曲传承发展。绩效评价的范围为财政拨款的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费用共计23.4万元。
(二)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评价主要遵循“实事求是、尊重客观、力求精准”的原则;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分为一级指标3项、二级指标8项、三级指标12项;评价方法主要是执行效果打分;评价标准主要为项目经济性分析、项目效率性分析及项目效益性分析。
(三)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历经评价主体、指标体系设计、评价方法、评价结论等过程。按年初预算,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主要支出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阵地提升、公共文化设施设备(含文化设施、书籍、文化广场、文体设施等)维修保护、标识标牌提升等内容管养等具体费用支出,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可执行、可量化、可考评的年度目标。按照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我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细化了绩效评价项目的各项指标,做到科学量化、便于实施。评价启动前开展了整体指标的量化工作,并根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使整体绩效评价能充分反映成效,如实反映问题。一级、二级、三级指标均按要求设置了得分权重和详实的评分标准,并根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绩效评价相关工作要求,根据细化的各项指标,针对完成情况进行了评估,确保整体绩效评价能充分反映成效,为来年的项目实施提供第一手的参考信息,为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一)得分情况
在绩效自评工作中,通过组织调研、数据测算,准确地计算出各项指标的实际得分,并对测算结果进行了细致的复核,形成最终的评价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50分,得分60分。
“效益”指标总分30分,得分30分。
“满意度”指标总分10分,得分10分。
(二)评价结论
全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结合实际进行了管养、标识牌进行了提升。完成了西津街道、南山街道2个乡镇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河沥溪街道坞村社区等7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升任务。利用现有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等文化资源,参照“八个有”标准(有广场、有活动室、有宣传栏、有图书、有文体器材、有数字文化服务、有文艺团队、有特色活动),建设提升为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可附表进行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该项15分,得分15分。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绩效目标设置依据充分,符合实际,目标合理、明确。
(二)项目过程情况。该项25分,得分25分。项目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戏曲活动符合管理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符合财务管理相关规定;预算执行率达100%,项目预算资金严格按计划执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该项30分,得分30分。产出数量实际完成率100%;产出质量达标率100%;产出时效完成及时率100%;产出成本节约率为0。
(四)项目效益情况。该项30分,得分30分。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是农村群众文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开展农村文化工作的基本阵地,加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夯实了阵地建设,提升了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