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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范文 篇15

2024-07-16 来源:步旅网

  原告:,女,汉族,X年X月X日生,住。 电话:. 被告:,女,汉族,X年X月X日生,住。 电话: 被告:,男,汉族, X年X月X日出生,住。 电话(系第一被告丈夫)

  被告:,男,汉族,X年X月X 日生,住。 电话. 被告:,女,汉族,X年X月X日生,住。电话: 被告:X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人代表: 电话: X

  诉讼请求

  1、判令第一、二被告偿还我借款124000元(本金10万元及所利息2.4万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第一、二被告夫妇因资金周转困难,于20xx年2月6日向我借款十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20xx年2月6日至20xx年2月5日,并约定借款利息为二万四千元。该项借款由第三、四、五被告提供连带担保。借款合同签订后,我依约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可是,借款到期后被告未按约定归还。我虽多次催讨至今未归还。

  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相关条款之规定诉至贵院,请依法判决。

  此致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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