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人:马 健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陆集镇东风村一组
被告人:朱允宝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陆集镇东风村一组
被告人:王军豹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王滩村三组
案由:追索借款,赔偿损失。
诉讼请求:
1.责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6万元。
2. 责令被告赔偿原告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诉讼费、请律师费等。
诉讼事实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20xx年10月1日商定,被告从原告处借款人民币6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和第三和项第134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偿付借款,并赔偿由于被告拖欠贷款而给原告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证据和证据来源:
1、借条一张。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马健(公章)
20xx年三月一日
附:1. 本状副本1份; 2. 书证3份。
诉讼保全申请书
_____人民法院:
我与________因_____经济合同纠纷一案,你院正在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为保证判决的执行,特请你院采取_____保全措施。
担保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注:保全措施包括:中止合同履行、查封、扣押货物、变卖不易保存物并保存价款,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或法律允许的其它方法。
诉讼保全申请书
_____人民法院:
我与________因_____经济合同纠纷一案,你院正在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为保证判决的执行,特请你院采取_____保全措施。
担保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注:保全措施包括:中止合同履行、查封、扣押货物、变卖不易保存物并保存价款,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或法律允许的其它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