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专利权是指由国家专利主管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实施的专有权。
专利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具有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具有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期限届满即终止;
(3)具有地域性。即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一项发明在哪个国家或地区获得专利权,就在哪个国或地区受到保护,其他国家和地区则不予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