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过节费的最新规定是每人每年不超过2100元,一般为实物或购物卡,禁止现金。
江苏省职工集体福利:
(1)节日慰问:国家法定节假日慰问品,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每人每年不超过2100元,一般为实物或购物卡,禁止现金。
(2)生日慰问:300元的实物慰问或者购物卡、蛋糕卷。
(3)结婚生育慰问: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品。
(4)生病住院慰问:每年限一次,1000元的慰问金。
(5)退休离岗慰问:1000元的慰问品
(6)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慰问:1000元的慰问金
(7)本人去世:2000元的慰问金
江苏省过节费最新规定
一年过节费总数在2000元之内<;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不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