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给别人介绍工作收取好处费算犯法吗??私人给别人介绍工作收取好处费算犯法吗?要根据情况具体来看:一般的介绍工作,适当收取些好处费,没有什么事,属于正常,如果是承诺安排工作,以认识熟人、找人办事为名,收取大额费用,迟迟办不成的,是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委托人要求返还费用的,应该返还,拒不返还,起诉后法院会支持委托人的。如果是虚构事实,骗取大量钱财,可能涉嫌构成诈骗罪,要追究刑事责任,判刑并处罚金,还要退回款项。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