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案标准
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2、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3.相关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第395条第1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潦是合法的行为。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二、财产来源不明罪财产如何处置
1、据以定罪的巨额财产全部为贪污、受贿或其他犯罪所得。这种情况应重新审判,撤销原判,按照新构成的犯罪重新定罪量刑,原判已执行的刑期在新判决刑期中折抵。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