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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方是否可以就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和宣判结果进行上诉?

2023-09-16 来源:步旅网

法律分析:被告方可以就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和宣判结果进行上诉。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如果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民事诉讼请求,并被判决支持,那么判决书应当载明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被告方在判决后如有异议,可以提出上诉申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二十五条:如果判决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应当在判决书中写明民事赔偿的数额、方式、时间限制及承担责任的范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公诉案件中,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民事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审理,并在判决中载明民事赔偿的数额、方式、时间限制及承担责任的范围。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五条:刑事判决书中载明的民事赔偿的数额、方式、时间限制及承担责任的范围,可以作为民事判决书执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上诉人对原判决中的罚金数额、没收财物的价值、民事赔偿数额、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时间、缓刑考验期、直接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等量刑事项提出上诉的,上诉机关可以重新量刑。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判决书中应当载明民事赔偿的数额、方式、时间限制及承担责任的范围,而被告方对判决的罚金数额、没收财物的价值、民事赔偿数额等量刑事项提出上诉,上诉机关可以重新量刑。因此,被告方可以就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和宣判结果进行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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