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和转让的区别如下:出让主体为国有土地所有者,转让主体为国有土地使用者;出让为他物权设定,转让为他物权转移;出让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须经申请、审批、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出让为一级市场,转让为二级市场;出让涉及的费用主要是土地出让金和土地证费,转让涉及的费用主要是税费。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