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转让的主要区别在于:国有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由法律授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体实施,而转让主体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此外,转让条件和程序也存在差异。转让条件没有限制,只需签订转让合同并缴纳转让金即可办理许可证;而转让必须经申请、批准或补办转让手续,缴纳税费后方可登记转让。从物权理论角度看,使用属于物权设定,而转让属于物权转让。最后,两者还存在不同的交易市场。
法律分析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转让的主要区别如下:
1、不同的主体是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体实施;转让主体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2、转让条件和程序不同。转让条件没有限制。签订转让合同并缴纳转让金后,即可办理许可证;转让条件有限。转让必须经申请、批准或补办转让手续,缴纳税费后方可登记转让;
3、根据物权理论,使用属于物权设定;转让属于物权转让;
4、不同的交易市场。
拓展延伸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涉及多个方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以获取相应的出让金。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则是指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将其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具体程序包括:出让方发布土地出让公告、申请人提出申请、出让方进行资格审查、竞买或协商确定出让方、签订出让合同、缴纳出让金等。相关法律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暂行条例》等。在实际操作中,还需遵守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文件。以上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基本概述。具体操作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进行。
结语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出让的主要区别在于:转让主体不同,转让主体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转让条件和程序不同,转让无限制,只需签订合同和缴纳转让金;转让必须经过申请、批准或补办手续,缴纳税费后方可登记转让;根据物权理论,使用属于物权设定,转让属于物权转让;交易市场不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以获取出让金;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将其转让给他人。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包括《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暂行条例》等。具体操作应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