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新刑法对容留卖淫罪的处罚标准?

2023-09-15 来源:步旅网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量刑标准,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是犯罪分子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加重处罚。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怂恿、诱惑、唆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

一、引诱幼女卖淫罪具体有哪些

诱导幼女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对象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客观上是引诱幼女卖淫。主体是一般犯罪主体。主观上是故意的。引诱幼女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导14岁以下儿童卖淫。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14岁以下儿童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如何处理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三、协助组织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罪的区别

1、协助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虽不是组织他人卖淫,但却在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起了重要作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对组织他人卖淫犯罪活动起协助作用的犯罪行为。

(1)行为人是在协助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犯罪。

(2)协助组织卖淫罪的行为人实施的是组织卖淫罪的帮助行为。

2、介绍卖淫罪: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1)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怂恿、诱惑、唆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

(2)容留,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行为。

(3)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勾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

3、组织卖淫罪的实行行为,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控制多人卖淫是组织卖淫罪实行行为的本质特征。协助组织卖淫不是组织卖淫的实行行为,只是为组织卖淫创造便利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显示全文